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JC******250137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XQ-******-000404-7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7-04 17:37:15 |
浏览次数 |
0 |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25013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裕安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需求:本项目引入医疗相关大模型科学技术应用,为了保证相关大模型正版的使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投标人的医疗相关大模型算法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提供投标人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的网站算法备案的查询截图。)
现采购需求更正为:本项目引入医疗相关大模型科学技术应用,为了保证相关大模型正版的使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医疗相关大模型算法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1、提供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的网站算法备案的查询截图;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医疗相关大模型产品授权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付款方式:⑴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 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70% (0-70%);⑵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70% (40%-70%)。剩余款支付方式: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剩余款项待整体项目通过区域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 互通四级甲等测评后(终验)支付至合同额的100******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为签订实施合同后支付预付款前。(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现付款方式更正为:⑴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 (0-70%);⑵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 (40%-70%)。剩余款支付方式: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 80%;剩余款项待整体项目通过区域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后(终验)支付至合同额的100******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为签订实施合同后支付预付款前。(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3、原采购需求:所提供服务的云平台需满足如下要求:1.统一数字底座,本项目基于裕安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2.统一共性应用,本项目充分利用裕安区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建设和购买对应服务。3.统一运维运营,本项目由政务云服务商统一提供运维服务。
现采购需求更正为:所提供服务的云平台需满足如下要求:统一数字底座、统一共性应用、统一运维运营。
4、招标文件中“区政务云”统一更正为“政务云”。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7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裕安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