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七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有限公司B栋厂房101厂房,主要购置:上料机、挤出机、破碎机、切粒机、储料仓等设备。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上料→挤出→水冷→切粒→打包→产品。该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000吨PP、500吨EPS、500吨EPE颗粒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志杰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B栋厂房101厂房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环评单位联系人:简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龙潭洲路719号天泽锦绣江南7栋101铺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
(2)工程污染分析;
(3)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
(4)项目选址和污染控制措施论证;
(5)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了解;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哪方面的环境问题;项目运营后应重点关注哪方面的环境问题;综合环境保护和当地经济发展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公众需要反馈意见,可到网站("******/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机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三条。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