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镇东方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镇东方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已由******委员会以 忠发改审批【2024】年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丰镇东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丰镇东方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以龚家院子为核心,主要实施以下内容:传统建筑(******居)******居15户,建筑面积约2239平方米;******居2户,建筑面积约639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4处,建筑面积约422平方米,包括村史馆、非遗传习所、公共厕所改造、门头,其中村史馆和******居环境改善。院坝、天井等老石板铺装修复;修建滨水空间;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后方竹林人行道改造提升约80㎡,修复损坏的旧人行道约150m612㎡环湖步道作防滑处理,并配置休闲座椅;新增一套污水系统,包含污水管网450米及三联式生态降解小型化粪池2个;******消防管网******消防2个、灭火器若干;新增照明路灯约35盏、竹编灯笼约20盏;新增垃圾桶10个;新增标识系统1套;新增远程视频音频设备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23.4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
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1 12: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3-1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3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忠县永丰镇永丰场紫微路1号 |
地址: |
******街道十字街二巷26号 |
联系人: |
闫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