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有限公司临时取土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有限公司临时取土场项目。
2.项目编号:MJH[2024]NDCG06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 | ******有限公司临时取土场项目 | 否 | 1项 | ****** | ****** | 建筑业 |
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属于上述文件延续范围的,则按上述文件执行。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6.1、磋商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 27 日至2024年 12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6.2、磋商文件售价3******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提交登记表原件或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MJH[2024]NDCG067 |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临时取土场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 |
手机: 电话: |
7、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达)
8、磋商时间:2024年 1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12月 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10.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霞浦县经济开发区招贤路1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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