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年11月
公园学府项目车辆租赁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租赁 乘用车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租赁清单中的设备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租赁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公园学府设计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束次月 10 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上个季度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甲方据此给乙方办理结算,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对账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并签订中间结算清账承诺书,甲方根据工程业主的付款情况向乙方支付每季度租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2)支付方式:甲方于每季度结束次月支付租金,支付至累计租赁款的80%,剩余20%合同终止后支付,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5、技术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乘用车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乘用车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甲方对租赁车辆配置要求:
(1)租赁车型:别克牌 GL8 ES 陆尊 653T 旗舰型 7座版(4年内);
(2)车辆保险:租赁车辆单价含车辆保险;
(3)维修保养:租赁车辆单价含日常维修保养(租赁商在车辆使用当地有维修保养合作供应服务商的,可在指定服务商保养;没有的可自行维修保养后向租赁商报销维修保养费用);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2、租赁数量:1台,租赁期限:预计24个月,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报价含租赁价款、税金等车辆交付前使用的其他费用。
5、所投设备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租赁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租赁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设备联系人:陈锐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梁雯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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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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